從學會群組得知一位同行才剛當上院長,但有一天騎機車在停等紅燈的時候,從後方被車子猛烈撞上,造成頭部和胸部嚴重創傷。
那是在午餐時間看到的消息,我跟室友A說,這種時候最好的祈禱就是希望能直接死掉。
其實以前就常常會這樣想,但礙於我的工作和身份,我也只是偷偷的想著,同時又因為這樣的想法而感到罪疚。思索著自己這樣,是不是一個很輕易放棄的人呢?思索著要是病人知道我是動不動就想要解脫的醫生,會不會擔心我不用心治療他們?雖然治療的時候,我確實希望看到病人好起來,盡快脫離「病人」這種身份。病人的反應直接牽引著我的情緒溫度,也直接動搖著我的存在意義。
也許驅動我的不是成就感,而是恐懼加上沉重的義務感。
害怕那種無法挽救的無力感。
我很討厭「病人」。不是討厭特定個案,而是對「病人」這個狀態感到十分厭惡。我猜是因為「病人」直接觸動了我的不安全感。
話說回來,說不定當事者跟我不一樣,他很想活下去,我卻擅自的以為死亡就是最好的解脫。他還有許多愛他的人、還有很多長期照顧的患者,想必失去他會造成複數的痛苦和心碎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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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我看到一則文章,Arthur Brooks 把人生意義拆成三個元素:Coherence連貫感、Purpose方向感、和Significance重要感。我對第三個元素特別有感觸,因為這個問題我一直很矛盾。我既覺得自己無關緊要,但好像我又不能隨意離開,一種既不被重要,卻又不被允許擅自消失的狀態。擅自離開崗位有罪。
如果我不在了,某個我愛的人、某段關係、某個具體的世界,會不會真的少一塊?
誰因為我的存在,真的過得比較好?
如果我這週沒有出現,誰的生活會真的變得比較困難?
我這週有沒有照顧、支持、陪伴、成全某個具體的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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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起曾經因為某一個人對我釋出的肯定而充滿自信與希望,只要他是喜歡我的,我好像就有好多的勇氣面對世界,以往那些能輕易動搖我的他人眼神和意見,都變得無關緊要了。現在想起來,那或許才是一個正常人平時的狀態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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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動畫和韓劇,發現一件事就是,不管你自己覺得自己多糟,總是會有人看得見你的好,而且相信你、喜歡你。反過來說,不管你覺得自己再怎麼平庸,甚至沒用,總是會有人在你不經意的行為之下看見希望,你就成為了那個人的光。我認為這是確實存在的。
但好像並不是誰都有辦法拯救誰,必須是特定的鑰匙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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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是成為救贖者還是加害者,差別可說就在於他被賦予什麼樣的機會。成為救贖者,是因為他被賦予了救贖的機會,而成為加害者,也同樣是因為機會到來。要接受或拒絕機會,選擇操之在己,但是在選擇的前一階段,要提供什麼樣的機會則完全由人生決定。做出行為的雖然是人,但提供機會的向來都是人生。既出於偶然,又實屬必然。
治療也是,人際關係也是,用講的比較快,實際上卻常常需要面對道德難題。前面才說了譴責這種行為,轉身自己就做了差不多的事。我在想人類的後設認知能力,時至今日大概還是進化得不是很好,所以不能期待太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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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手柑有點苦苦的 跟聞起來的氣味印象不太一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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